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银古高速公路宁东宾馆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基建函(2004)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宁夏银古高速公路宁东宾馆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夏高速公路宁东服务区,工程建筑面积7500m2。本次招标的主要工程内容为宁夏银古高速公路宁东宾馆消防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中明示的内容,预计工期为2008年12月3日至2008年1月23日。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划分1个合同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消防设施专业承包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消防专业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 年11月7日至 2008年11月14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26室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 年 11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银川银古高速公路银川主线收费站北侧大楼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nxcd.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宁夏银川银古高速公路银川主线收费站北侧大楼 地 址: /
邮 编:750004 邮 编: /
联 系 人: 宋女士 贺先生 联 系 人: /
电 话:0951-6150413 电 话: /
传 真:0951-61504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